工程局物贸公司大宗风险处置建议方案
XT工程物贸公司大宗风险处置建议方案
经国家审计署审计确定,截止20XX年X月X日物资集团大宗风险敞口为本金X亿元,目前尚有余额X亿元,全部为201X年、201X年的历史遗留问题,难度大,时间长,复杂程度高,很多项目至今分文没有回款。目前已经计提坏账损失达到X%,仅有X万元没有计提。为提高大宗风险处置攻坚力度,为清欠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和组织保障,早日消化近X亿元的资金长期占用,甩掉每年近2亿元的银行资金利息,以清收每一分钱都是净利润,以抓住每一根稻草和愚公移山的精神打好大宗风险清欠攻坚战。现将下一步大宗风险清欠拟实施方案汇报如下:
一、总体构想
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不分家,集中优势资源抓大案要案攻坚。实行“一统筹”、“两中心”、“三保障”。
(一)清欠模式统筹化截至目前,全集团涉及大宗风险法人单位X家,其中正常经营单位X家,被托管单位X家(其中吸收合并X家),停止经营清欠单位X家,停止经营单位负责清欠人员X人,风险敞口余额X亿元,涉及项目X个。建议迅速建立起“一统筹、两中心、三保障”的大宗清欠工作机制,即由集公司统筹领导,成立X指挥协调中心和X指挥协调中心,有效实现基础运行保障、领导力量保障和清欠人员保障的大宗清欠实施机制。X指挥协调中心下辖XX公司,X指挥协调中心下辖XX公司,集中优势力量办案,分工不分 ……此处隐藏4411个字…… 爆发的一个重大风险,当前已有X家单位X起案件,涉及标的本金X多亿元,大宗风险债权人以一人股东、资金集中管理等人格混同为由极大威胁集团公司本级安全,甚至X案件被扣查X多万元,目前已经通过诉讼追回了X万元。同时,集团公司未雨绸缪,对子公司的资产、债权依法合规有效保护X亿元,但付出了巨大精力,且风险无法主动解除,主动权掌握在债权人手中,更难的是集团公司需要自证清白,自我证明人格不混同,我们只能被动应诉和积极应对。
为主动筑起防火墙,避免人格混同风险的解决方案建议如下:
方案一,停产企业破产。破产方式依据启动主体不同分为两种,一种是集团公司作为股东主动申请破产,另一种是被动等待债权人申请破产。这两种方式共有的风险是,当前有大量债权转移法律手续已经完成,与财务手续不同步。同时,无论主动还是被动申请破产,均会导致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注册资本金损失和对子公司几十亿元借款实际损失。例如,X公司破产,集团公司将损失投资款X万元,损失借款X亿元。所以,采取破产方式不切实可行。但如外部债权人强行申请资不抵债企业破产,将无法阻止,考虑到债权转移账目问题可能会形成更大风险,为慎重起见,建议发展、审计、财务、资产、法律、人力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对上述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后,形成规避方案。
方案二,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人格混同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人格混同风险阻断的规定动作,务必做到组织机构、财务资产、经营业务三要素完全独立;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研究改变现有的一人股东模式,实施交叉持股,只要不再是一人股东,有哪怕X%的其他股份,就可以有效避免一人股东自证清白的责任,将来应对人格混同将有更大的应对空间,同时完善完备资金集中管理风险防控和账目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