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投资区域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适应XX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规范区域经营,促进区域市场经营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区域经营是指把集团公司的国内经营市场划分成若干区域经营,在集团公司七大指挥部布局的基础上,按照地域相邻、相对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合理设置区域经营中心,代表集团公司统筹协调区域内的经营要素,负责区域市场投资开发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 区域经营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营造合作共赢的市场环境,获取优质的投资项目,促进区域市场经营健康、长远的发展。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投资部及在各区域经营中心在国内开展市场开发、项目拓展等投资相关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区域划分
第五条 集团公司在七大指挥部布局的基础上设立区域经营中心,集团投资部是集团公司的直属机构,区域经营中心是集团投资部的分支机构,是区域指挥部的组成部分,接受区域指挥部的管理;暂按照华北、华南、华东、东北、华中、西南、环渤海区域进行设置,区域经营中心覆盖省市及所在指挥部划分如下:
华北区域经营中心: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设在华北指挥部;
华南区域经营中心:范围包括广东、广西、海南、福建,设在华南指挥部;
华东区域经营中心:范围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设在华东指挥部;
华中区域经营中心:范围包括山西、陕西、湖南、湖北、河南,设在华中指挥部;
西南区域经营中心:范围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设在西南指挥部;
东北区域经营中心:范围包括 ……此处隐藏1265个字…… 接领导,在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投资经营工作,是集团公司投资系统的中枢平台,负责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参与公司投资新业务的研究与拓展。主要职责:
(一)制定集团公司区域经营管理办法;
(二)指导、服务、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区域经营中心市场开发工作;
(三)制定区域经营目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组织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部门综合评审工作;
(六)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相关流程提交上会决策。
第七条 区域经营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域内业务板块的政策、市场及相关对策研究。
(二)负责区域市场维护和客户管理,联系建立区域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股份公司二三级经营机构、以及铁路局、地铁公司、专业公司等业务口的友好关系,构建相应的人脉关系、平台和网络。
(三)负责本区域市场拓展工作,进行项目的信息搜集、立项申请、市场论证、商务谈判、尽职调查、资产评估、风险评估、合同起草、可行性报告的编制等项目决策前各项工作。
(四)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区域经营指标。
第八条 区域城市公司主要职责:
区域(城市)公司作为区域各项目开发的实施主体,配合区域经营中心做好市场拓展工作。主要职责:
(一)协助经营中心,加强地方关系的维护,争取地方政府、土地权属方对项目拓展的支持。
(二)积极捕捉项目信息,编制预可研报告,报送区域经营中心。
(三)做好项目的开发建设,重视产品与服务质量,强基础、树品牌、拓市场,实现同一区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