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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工作评优及奖励管理办法

2019-10-19 18:55:09人力资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评优及奖励目的 为贯彻股份公司经营工作会精神,促进经营工作"三转"落地,有效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为打造"品质铁建"作贡献。根据"以国为荣、以法为循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评优及奖励目的

为贯彻股份公司经营工作会精神,促进经营工作“三转”落地,有效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为打造“品质铁建”作贡献。根据“以国为荣、以法为循、以德为先、以企为家、以人为本”的新时期铁建文化要求,结合《XT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铁物人﹝2017﹞326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优及奖励原则

(一)公平公正、客观科学、实事求是;

(二)以承揽为主,面向经营人员;

(三)体现经营先进性、导向性和激励性,宁缺毋滥。

第三条  适用范围和类别

(一)集团公司所属各经营单位分为专业服务单位(民爆公司、油品公司、招标公司、五棵松饭店)、综合经营单位(其他子公司及机关事业部),以上适用经营先进单位奖;

(二)项目承揽奖按本文件要求标准及范围适用;

(三)以新签合同额为考核计算指标。

第四条  基金提取

按照集团公司上年新签合同额(不含关联交易)的万分之0.5预提奖励基金,在基金限额内发放当年经营奖励,集团公司统一提取,统筹使用,结余结转。

第二章  经营先进单位

第五条  指标设定

(一)计划速度按完成计划比例进行考核;

(二)增长速度按年度增长比例进行考核;

(三)增长规模按集团设定的规模幅度进行考核。

第六条  综合经营单位奖励标准

(一)综合经营单位:完成年度新签合同额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符合 ……此处隐藏2492个字…… 名额总计不超过50名。集团公司根据当年经营工作完成情况分配名额至各单位进行申报。

第十五条  经营先进个人具备条件

(一)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企业、工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在员工中有良好的声誉,在经营及管理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应完成上级或本单位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和经营工作任务。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评选年度未受到违规违纪处分且不在处分期内。

第五章  表彰奖励及实施

第十六条  评选要求

(一)经营先进单位由各单位申报,按指标项目汇总后报集团公司会议研究确定后,颁发奖牌和奖励。

(二)经营先进个人应优先考虑一线经营工作人员,由各单位按要求推荐,集团公司会议研究确定后,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与物质奖励1000元。

(三)经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集团公司年终工作会上进行表彰。

第十七条  奖金发放

(一)经营先进单位奖励金额由集团公司会议研究确定,由各经营单位负责发放。

(二)项目承揽奖励

1.集团公司组织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确定个人发放范围和标准;奖金由所在单位发放。

2.各经营单位组织承揽及投标的项目,奖励由本单位负责依据中标通知书、书面合同、合同效益及风险分析情况,确定发放范围和标准,按月发放、每季汇总,相关资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集团公司以前文件中有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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