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户的申请理由
篇一: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附件3
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在线申请用)
兹证明 市(州)县(市、区)镇(乡)村村民(户主): (身份证号: )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身份证号: ),目前为 学校的在校学生。
证明人签名: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职务:证明人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村委会公章 镇(乡)公章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篇二: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备注:本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签署意见要说明该户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篇三: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关于做好 2014 年秋季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6-23 9:29:40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扶贫办,各高等学校,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此处隐藏912个字…… ass="txt">二、各县(市、区)扶贫办在认真做好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贫困户信息对接,并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专(兼)职人员为贫困户出具《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三、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每位在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 2014 年秋季学期入学新生要随录取通知书告知申请资助应提供证明材料。秋季学期开展各项学生资助项目评审时,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农村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四、2014年秋季学期,自治区教育厅将农村贫困户子女在各教育阶段收资助情况列入学生资助定期报告制度的《资助工作基本情况表》进行单独统计,各地、各校认真做好农村贫困户子女申请材料、受助情况收集和汇总工作,及时报送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备注:本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签意见并盖章,签署意见要说明该户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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