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业务操作规程
2018-09-13 19:54:13企业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企业年金业务管理,确保日常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工程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已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的集团公司各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采用法人受托模式管理,集团公司在股份公司确定的范围内,选定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对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管理和市场化运营。 第四条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对集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企业年金业务管理,确保日常工作有序开展,根据《XT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已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的集团公司各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采用法人受托模式管理,集团公司在股份公司确定的范围内,选定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对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管理和市场化运营。 第四条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对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工作行使决策、组织、实施和监督职能。管委会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社保部”),负责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日常管理工作。各子、分公司确定企业年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参加企业年金人员增减变动、基金扣缴、月缴费申报、待遇支付申报等具体业务。 第三章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第五条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缴费年度,每年7月1日调整缴费基数。 第六条 单位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一般不随本单位人员的增减变动而变动,但因机构重组导致人员整建制划转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集团公司上年度在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集团公司上年度在册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在册职工月平均 ……此处隐藏4104个字…… p /> 第八章 账户管理费收取 第二十六条 各缴费单位需另行支付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费,缴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8元。每年末各缴费单位按照账户管理人开具的账户管理费发票,将企业年金账户管理费汇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账户,由集团公司统一缴纳。 第九章 基础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缴费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年金缴费台账,妥善保管《企业年金缴费基数申报表》、《企业年金缴费报审表》,以及转移、支付等业务资料。 第二十八条 各缴费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管委会”上报上年度企业年金实施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企业负责人企业缴费分配情况、统筹外补贴支付情况、上年度职工工资支付情况、企业年金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同时上报本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各一份。 第十章 信息查询 第二十九条 缴费单位及参保职工可登陆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或致电“95533”进行查询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情况。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操作规程由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