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舆情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一、“联席会议”指导思想
以《中央企业新闻工作发布指引》、《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为依据,适时分析舆情产生的根源、苗头和发展方向,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职能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以进一步加大舆情管控工作力度,形成协同配合、处置有序的良好工作机制,为舆情处置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建立舆情常态工作机制,围绕舆情的发生、发展态势,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分析动态,研究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适时对舆情信息进行引导和有效干预。特别是一旦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舆论危机的情况后,必须第一时间控制媒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最大限度降低影响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舆情管理政策、法规和要求。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舆情管理文件、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对与企业有关的社会舆情进行阶段性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舆情事件,研究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3、交流通报成功处置舆情事件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对舆情处置和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协调“联席会 ……此处隐藏1728个字…… 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
5、“联席会议”的有关情况在公司次月的大交班会上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情况通报。
五、“联席会议”组织协调
1、“联席会议”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主持召开,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负责召集。
2、“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就重大、重要情况做好信息汇总,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具体落实,加强与成员部门(单位)的日常沟通,并督促落实领导指示精神。
六、相关要求:
1、各子分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制定各自的《舆情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2、各子分公司应于每月20日前召开各自的“联席会议”,并向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书面报告当月的舆情信息,如遇有重大、重要情况时必须随时上报。
3、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未能及时上报或处置不力,导致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将依据集团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严厉处罚,即除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外,还将与年底对各子分公司考核、“四好班子”评比、“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等相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