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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2022-12-11 14:41:30企业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着力推动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股份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对全系统信息化工作实施考核,特制定本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着力推动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股份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对全系统信息化工作实施考核,特制定本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 对信息化工作进行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各单位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工作,将信息技术应用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去;鼓励和支持所属各单位开展信息化建设、推广信息系统(平台)应用;推动管理标准化、提高管理效率、促进管理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对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力度;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避法律风险;进一步强化所属各单位、股份公司各部门对信息化工作在企业发展中战略地位的认识,加强各单位决策层、管理层对信息化工作的重视和协同效果;全面实施股份公司信息化顶层架构设计成果应用,推进股份公司“十四五”信息化规划落地,为建设“数智铁建”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数字基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本级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考核原则

第四条 信息化工作考核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广度与深度相结合、重要性与全面性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评定相结合,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被考核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

第五条 信息化工作考核成果纳入子公司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是其组成部分。

第六条 考核指标以“十四五”信息化规划为指导,以信息化管理制度为依据,以年度重点工作为方向,根据重点实施的内容按年度进行调整。

第七条 考核指标根据各单位的规模、发展阶段、业务特点的不同加以区别;不 ……此处隐藏990个字…… 核组织。网信委员会由公司主管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统一组织领导信息化工作的考核工作;网信委员会办公室(现设在信息化管理部,以下简称“网信办”)负责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考核内容。对二级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项分基本分项、附加分项两类,具体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信息化治理体系、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重点信息化项目)完成情况、软件资产管理情况、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化应用效果、交办工作情况等方面,其考核点及分值详见每年信息化工作考核表发布通知。

第十一条 考核周期。信息化工作考核按照股份公司绩效考核周期,每年开展一次。

第四章 考核流程

第十二条 信息化工作考核的流程为:

(一)发布考核表。根据当年的信息化工作重点,网信办每年5月份以前发布当年度信息化工作考核表。

(二)材料填报。各二级单位在信息化工作考核通知规定的时间前按上一年度的信息化工作考核表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网信办。

(三)确定结果。网信办组织对各二级单位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于每年3月下旬完成信息化工作考核表的评分,考核结果报网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作为相关工作依据。

第十三条 网信办按考核周期发布信息化工作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 信息化工作考核与股份公司绩效考核挂钩,评分等比例换算为绩效考核成绩,提供给股份公司绩效考核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股份公司信息化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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