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三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2018-06-22 12:42:58企业管理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工程一局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工程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XT一局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XT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公文(包括电报、电子公文,下同),是公司、公司党委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上级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第三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五条 公司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管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本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七条 公司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二)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三)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 ……此处隐藏11928个字…… 并派专人严格管理和维护。未经电子公文处理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自行打印、删除和销毁电子公文。第五十三条 电子公文处理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操作程序或提供存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的介质等相关软件和设备。第五十四条 远程登陆管理平台,应使用自带的笔记本电脑或内部单位电脑,不得在不安全的场所登陆工作平台。如使用外部电脑登陆管理平台,必须及时清除使用痕迹,更换密码,确保安全。第五十五条 严禁伪造或使用伪造的电子印章,违反规定者依法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责任。第五十六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第五十七条 单位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单位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八条 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九条 公司纪委、工会、团委的公文处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六十条 公司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并对上级单位和本单位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