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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工程局机关收文办理实施细则

2018-06-21 13:58:20企业管理
         为适应集团公司机关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收文办理工作,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依据《工程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中国工程总部收文办理实施细则》(股份

   为适应集团公司机关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收文办理工作,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依据《XT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XZTX总部收文办理实施细则》(股份办发〔2018〕30号)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收文办理是指对公司收到的电子公文、纸质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示、承办、催办、归档等程序。  收文办理以提高流转效率为准则,坚持规范、高效、安全原则。公司办公室、董监办、党办(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室)负责来文签收、登记、拟办、催办职责,机关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按照领导批示或拟办意见履行本部门应履行的办理职责。  签收。对公司收到的公文逐件清点,认真核查来文单位、件数、时限要求和密封情况,核验是否应当由本公司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公文受理的其他要求。经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公文,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对收到的纸质公文,除超长或有专门规定的外,一般应转换为电子公文。  登记。对来文的主要信息进行登记,保密文件应登记公文序号。  拟办。对符合规定并属受理范围的公文,公司办公室按照办件、阅件的不同要求提出拟办意见或建议,按程序送领导阅批或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批示。公司领导根据拟办意见或部门建议,做出批示意见。  承办。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根据拟办意见或领导批示,及时承办公文。各部门要明确兼职文书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文件的签收、传递、催办。需要领导、有关部门及基层单位阅知的文件,由承办部门根据需要或批示意见,及时传送。 ……此处隐藏626个字…… 理范围的公文,公司办公室按照办件、阅件的不同要求提出拟办意见或建议,按程序送领导阅批或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批示。公司领导根据拟办意见或部门建议,做出批示意见。  承办。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根据拟办意见或领导批示,及时承办公文。各部门要明确兼职文书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文件的签收、传递、催办。需要领导、有关部门及基层单位阅知的文件,由承办部门根据需要或批示意见,及时传送。  催办。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办理中的公文进行催办,重点对紧急公文及所属单位请示类来文的节点处理情况实施监控,适时提醒。  归档。来文办理完毕,由承办部门注明办理结果,公司办公室文管人员及时归档。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承办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需要移交的档案文件,定期移交公司办公室档案部门统一保存管理。 办理时限要求   来文办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确保按时办结;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原则上一般来文的办结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请示类来文的办结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请示类来文因故不能尽快办结的,主办部门每10个工作日应向来文单位反馈一次情况,说明未能尽快办结的原因。     (四)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结,节点处理超时的,按照《XT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与考核办法》(XT十办〔2018〕192号)相应扣分。

(五)集团公司办公室每月对收文办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T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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