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推进阳光采购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8-06-15 05:19:41企业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推进实施阳光采购工作的部署,深推新形势下集团公司阳光采购体系建设,规范市场采购行为,防范采购廉政风险,提高物资管理水平,促进集团公司提质增效,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推进省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的通知》(鲁国资财监字【2018】7 号)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进阳光采购体系建设,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治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支撑企业新旧动能转换、转型跨越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加强经营管控、源头预防腐败的迫切需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推进实施阳光采购工作的部署,深推新形势下集团公司阳光采购体系建设,规范市场采购行为,防范采购廉政风险,提高物资管理水平,促进集团公司提质增效,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推进省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的通知》(鲁国资财监字【2018】7 号)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进阳光采购体系建设,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治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支撑企业新旧动能转换、转型跨越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加强经营管控、源头预防腐败的迫切需要,是集团公司提质增效、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然举措。推进阳光采购体系建设作为省国资委部署安排的2018年20项重点工作之一,集团公司各级组织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创新推进落实,高质高效完成阳光采购体系建设任务。 二、思路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决策部署,将物资采购工作与互联网思维及数据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理念对接融合,充分借助阳光采购体系建设、大数据工程建设和省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强化集团内部管控,规范各级业务运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搭建数字决策系统,构建起“管控到位、集约高效、公开透明、运作规范”的阳光采购工作新机制,形成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现代化物资管理体系,打造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示范样板,为兖矿集团决胜跨越发展“三大目标”提供战略支撑。 三、遵循原则 一是坚持一体管理,规范运作; 二 ……此处隐藏3291个字…… 任副组长,运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风险部、工会(党群工作部)、纪委(监察部)、督察办公室、工程监督中心、审计中心、法务中心、技术质量中心(技术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化中心(兖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能化、直属)公司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形成组织与工作合力。 (二) 精心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实施阳光采购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阳光采购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集团公司决策保持高度一致,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负责、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各专业(能化、直属)公司要充分借助阳光采购体系建设工作,取长补短,对标升级,全面提升物资供应管理水平,实现降成本、控风险、提质量、增效益。 (三) 构建长效机制。集团公司及所属专业(能化、直属)公司要加强行业内的对标学习,积极学习新的采购理念,深化采购模式、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实践,定期召开阳光采购工作会议和交流会议,明确各阶段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优化升级的方向与重点,形成改革创新、持续发展、良性运转的长效工作机制,使物资保障工作始终与企业的战略发展布局和生产经营需要相适应、相匹配。 (四) 争当示范样板。集团公司作为省属骨干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境界,增强走在前列意识,自我加压,提高标准,不折不扣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争当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示范样板。各专业(能化、直属)公司要全面落实集团公司部署要求,积极打造阳光采购示范工程,提升兖矿形象,擦亮兖矿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