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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工程局境外委托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2018-05-23 13:21:01企业管理
1.总则 为了规范境外委托项目物资管理行为,加强成本监管,降低项目成本,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特制订本办法。 2.管理层级 2.1项目部 2.1.1组织编制《物资采购策划书》(附件6-5)和日常统计报表并报境外公司备案。 2.1.2组织项目所在国及第三国物资采购工作,报受托子分公司审批。 2.1.3每季度盘点剩余物资,编制上报《剩余物资处置方案》(附件6-10)。 2.1.4盘点废旧物资,编制上报《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2.1.5进行废旧物资的处置,处置结束后建立废旧物资处置台帐,报境外公司备
  1。总则

  为了规范境外委托项目物资管理行为,加强成本监管,降低项目成本,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特制订本办法。

  2.管理层级

  2.1项目部

  2.1.1组织编制《物资采购策划书》(附件6-5)和日常统计报表并报境外公司备案。

  2.1.2组织项目所在国及第三国物资采购工作,报受托子分公司审批。

  2.1.3每季度盘点剩余物资,编制上报《剩余物资处置方案》(附件6-10)。

  2.1.4盘点废旧物资,编制上报《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2.1.5进行废旧物资的处置,处置结束后建立废旧物资处置台帐,报境外公司备案。

  2.2受托子分公司

  2.2.1审批项目《物资采购策划书》和项目日常统计报表。

  2.2.2组织国内物资招标采购工作,以集团公司名义签署物资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将足额资金汇至事业部账户。

  2.2.3协助事业部国内物资报关出口及退税工作。

  2.2.4审批项目所在国及第三国物资采购结果。

  2.2.5审批《剩余物资处置方案》、《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2.3境外公司

  2.3.1参与编制《物资采购策划书》,备案项目日常统计报表并上报事业部。

  2.3.2参与项目所在国及第三国物资采购工作,备案采购结果。

  2.3.3配合所在区域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协助项目部进行合同付款工作,境外公司留存合同原件备案 ……此处隐藏1997个字…… XT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签订,事业部进行备案。

  5.3合同签订后,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前15个工作日,由项目部或受托子分公司将应付款项汇至境外公司或事业部账户,由境外公司或事业部付款。

  6.剩余物资、废旧物资的处置

  6.1项目部应从物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各环节加强现场物资管理,做好物资节约工作,减少剩余物资、废旧物资和废弃物的产生。

  6.2项目部对工地剩余物资、废旧物资和废弃物及时回收,分类存放,集中处置。

  6.3项目部物机部每季度末25日前对下属各工点施工剩余物资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存放,并清点造册,由工程部、物机部进行评估,形成《剩余物资统计表》,并编制《剩余物资处置方案》,受托子分公司审批,报境外公司备案。原则上对有继续使用价值的物资,核算剩余物资使用价值、转运费用后,综合对比具备经济价值的物资,调拨到其它工点、其它项目部使用,形成调拨单。无利用价值的物资,按照废旧物资处置。

  6.4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30日内,项目物机部会同财务部、工程部、安质部等部门对项目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清点,登记造册,记录其规格、数量、新旧程度、残值等基本信息,形成《废旧物资统计表》。

  6.5项目物机部根据《废旧物资统计表》,编制《废旧物资处置方案》。废旧物资的处置采取优先内部调剂、修旧利废再对外让售的原则(对外让售原则上采取招议标等方式让售)。

  6.6废旧物资由项目部组成处置小组,根据处置方案进行处置,处置所得须上缴项目财务部。

  6.7 处置结束后项目部建立《废旧物资处置台帐》,报境外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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