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境外委托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2018-05-23 13:17:08企业管理
1.总则 1.1为强化境外委托项目工程技术工作的精细化、合规化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关于切实做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六项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的通知》(工程股份生产[2014]83号)和集团公司《施工技术工作管理办法》(工程一施[2015]43号)、《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工程一施[2015]51号)、《施工临时设施设计鉴定管理规定》(工程一施[2015]55号)等管理规定,推进境外委托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合规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1.2各级单位应建立完善
1。总则 1.1为强化境外委托项目工程技术工作的精细化、合规化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关于切实做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六项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的通知》(XT股份生产[2014]83号)和集团公司《施工技术工作管理办法》(XT一施[2015]43号)、《技术标准管理办法》(XT一施[2015]51号)、《施工临时设施设计鉴定管理规定》(XT一施[2015]55号)等管理规定,推进境外委托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合规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1.2各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满足项目管理需要,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按“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责授权”的原则进行定员定编,设置技术、调度、测量、试验、内业等岗位,明确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2.技术管理职责及分工 2.1项目部:在受托子(分)公司领导下,承担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测量、试验、科研等技术管理工作,接受境外公司的监管和海外事业部、集团公司的督导。 2.2受托子(分)公司:承担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测量、试验、科研等技术管理工作,审核、审批相关技术文件,接受海外事业部代表集团公司对项目的督导。 2.3境外公司:承担工程技术管理的监管责任,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测量、试验、科研等,协助项目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临时设施、临时工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海外事业部。 2.4海外事业部:督导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配合项目做好试验 ……此处隐藏3144个字…… 事业部《境外工程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组建试验室。申请资料保存至工程结束。 C.试验室应在项目部进场后3个月内或主体施工开始35天之前组建完毕,验收合格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按合同约定和所在国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当所在国无相关规定时,由海外事业部负责验收;当需要CNAS认可资格授权时,由集团公司计量试验检测中心组织验收,并出具《境外派出机构验收报告》(附件3-3),必要时上报所在国行业主管部门和CNAS认可委员会进行验收或备案。验收资料永久保存。 D、试验室组建和验收流程见流程图1-9。 (4)试验人员管理 A.项目部试验负责人由受托子(分)公司根据项目特点配备,海外事业部考核取证后方可上岗;当试验室需要认可资格授权时,试验负责人应由集团公司计量检测中心审核,选派CNAS认可的授权签字人担任。 B. 人员定员:工地试验室不少于3人,中心试验室不少于5人。每个试验室至少应配备2名符合检测资质的人员,其中中国籍检测工程师不少于1人。 (5)仪器设备管理 A.项目部提出试验仪器购置申请,经境外公司或海外事业部审核,受托子(分)公司审批,再分类进行采购。具体采购、组资、调拨等按照境外项目物资设备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B.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执行其他国家试验标准和方法的,国际通用已定型的衡器、测力仪器、长度仪器、热工仪器和试验工具可从国内采购,其余仪器设备应从国外生产商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