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学习体会相关范文
篇一: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范文一: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任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 ……此处隐藏16761个字…… ="txt">(五)食品进出口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国家标准第三部分:职责所系 任重道远―《食品安全法》与我们日常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结合
一、《食品安全法》明确工商部门的权限
1.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管权
2.对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的确认权
3.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权和查处权
4.对进入流通环节的食品检验权
5.对违法行为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限
6.对流通环节食品日常监管信息发布权
二、《食品安全法》规定工商部门的责任
1.依法监管管理的责任
2.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责任。
:8528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