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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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凸显了X干部选任的重要导向。政治标准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标准。选准用好干部,必须坚持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
政治标准从来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刻度分明的“标尺”。它既是一贯的、连续的,从选干部要“又红又专”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政治上是否合格历来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又是历史的、具体的,不同历史时期对于政治标准的要求侧重点不同。在革命战争年代,政治标准体现在对党忠诚、不怕牺牲上;在X社会主义X,政治标准则集中体现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两个维护”,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政治素质有其隐蔽性和迷惑性,识别起来较为困难。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考察干部,既看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也看关键时期和重大关头,综合比较、相互印证。要创新完善考察机制和办法,深入干部的工作圈和生活圈,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不能仅凭感觉和印象来评价。要运用大数据手段,构建统一的干部综合评价管理系统,画准干部“政治像”,着力破除干部考察评价中普遍存在的“完整性不够、前瞻性不强、雷同度较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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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调要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 ……此处隐藏1909个字…… 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有效激发了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热情。但现实中,少数干部却把基层挂职、岗位交流当成了“混经历”“刷简历”,心思钻不进去、身子沉不下去,板凳还没焐热就想着走。这种“镀金”思想,严重阻碍了干部成长,也违背了干部交流的初衷。
“玉不琢不成器”。组织上安排干部到基层挂职,目的是让干部经过多方面锤炼,练就扛事的真本领和担当的硬品质。干部要端正态度,坚信个人前途是干出来的,而不是“包装设计”出来的。要摒弃“捷径心态”,与其“钻空子”“找风口”,不如打牢干事的能力基础。选派干部要精准择优,既看选派对象的硬件条件,也要洞察其思想动机,把更多真心想干在基层、长在基层的干部选出来、放下去。要严格日常管理,无论是职责分工还是考核评价,都应一视同仁、一把尺子,不因“挂”的身份、“派”的角色而搞特殊照顾或双重标准,促使干部“在游泳中学会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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