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文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贯标认证工作管理与考核办法

2018-04-11 18:15:55企业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贯标认证工作,引导各级组织积极开展贯标认证,推动集团公司贯标工作不断向深层次发展,实现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持续提升集团公司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贯标认证工作,引导各级组织积极开展贯标认证,推动集团公司贯标工作不断向深层次发展,实现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持续提升集团公司品牌质量和管控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贯标"是指贯彻执行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等国际管理标准,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知识产权、两化融合等管理体系,其核心思想是实现产品让顾客满意、职业健康安全让员工满意、环境让社会满意、经营绩效让投资者满意,通过发挥领导的作用,全员参与,运用过程方法和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工作的一种活动。

“认证”是指由国家/国际公认的组织对上述标准执行情况的认可,经认可后发放证书的行为。开展贯标认证工作,是企业规避质量风险、品牌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环保风险、安全健康风险的基础工作,是锻造企业品牌实现企业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集团公司贯标认证工作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由技术质量中心归口管理并负责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

第四条

各公司和矿处单位要任命管理者代表(分管负责人),明确贯标认证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规定其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贯标认证工作。

第五条

各公司和矿处单位管理者代表任命一年内,要参加集团公司技术质量中心组织的管理者代表资格能力培训,取得资格证书。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部室和管理服务中心要明确贯标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此处隐藏6355个字…… 管理体系建立和认证情况统计及最新版认证证书、年度贯标工作总结和计划安排等信息。

第四十九条

各公司及矿处独立体系接受外部审核,在收到《管理体系审核报告》一周后,将电子版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中心备案。

第五十条

各矿处管理者代表及贯标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等信息报专业(能化)公司、直属公司,各公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中心备案;集团公司各部室及直属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体系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等信息报技术质量中心备案。

第十二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一条

集团公司制定贯标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由技术质量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检查考核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五十二条

集团公司技术质量中心每年底组织对各专业(能化)公司、直属公司及矿处贯标工作进行检查,并结合内外审信息,对照《贯标认证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并通报。

第五十三条

集团公司设立贯标认证工作奖励资金,根据贯标工作年终考核结果评选出先进单位,对先进单位给予10-20万元奖励。

第五十四条

集团公司每年评选优秀内审员并表彰奖励。

第五十五条

各公司及矿处单位,分别制定本单位贯标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管理考核奖励。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