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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2019-09-17 20:54:39人力资源
为加强工程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强化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T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强化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原则;

(二)培训效益、效果最大化的原则;

(三)业务学习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的原则;

(四)重点培训与全员覆盖相结合的原则;

(五)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层实施的原则。

第三条 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层实施、协调配合的培训运行管理体系;建立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内部培训师队伍;形成一套分系统、分层级、分类别、实用有效、持续更新的课程教材体系;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学习平台,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的培训体系。

第四条 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理念。要把教育培训作为企业发展的长远大计,不断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培养一流员工,造就一流企业。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的培训管理体系由集团公司本部、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组成。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下级单位的培训工作接受上级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部按照隶属关系接受管理。

第六条 集团公司为三级培训体系一级机构,主责部门是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分)公司为三级培训体系二级机构,主责部门是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项目 ……此处隐藏11590个字…… 部报送本季度培训统计表;每年一季度应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上一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和年度培训计划。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培训应依托集团公司系统内现有会议室、酒店等资源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培训工作纪律,严禁到外部风景名胜区及高档酒店举办培训班;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它费用;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要利用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全体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及时、准确、全面的记录员工参加教育培训情况。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员工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将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及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记入人事档案和干部任免审批表。

第四十四条 集团公司对于年度培训计划内的部分重点班次,将采取点名调训,各单位要做好参加人员的落实,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换调训人员,保证重点对象、重点培训。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对本单位现行的培训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XT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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