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央企构建和完善“大监督”体系的调研报告
国资央企构建和完善“大监督”体系的调研报告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压舱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央企发生了根本性、转折性、全局性的重大变化,政治面貌、精神面貌、改革发展面貌焕然一新,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一方面,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对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不尽满足改革发展需要,监督功能、机制、方式方法等在一定程度上还不够完善,队伍建设也还存在一定短板,监督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因此,研究改革完善国资央企监督体系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出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构建……此处隐藏10735个字…… 交。纪检监察机构在工作中发现有关单位违反规定、属于其他监督机构管辖的,按规定及时移交办理。六是联合办理案件机制。在查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有关监督机构根据需要选派专业力量一并参与,在案件突破、证据固定、问题定性等方面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提升案件审理质效。七是问题整改闭环机制。牢固树立“问题不整改还不如不监督”的理念,对监督发现生产经营方面重大问题,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进行部署整改;对监督发现党的建设方面重大问题,通过党建工作例会进行部署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构建大监督体系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上一级党组织要强化对下一级党组织监督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保障党中央关于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的决策部署和党委(党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统筹推动各项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强化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与监督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完善支持监督人才成长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培训教育,建立起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构建“1+2+N”的大监督制度体系,即出台1份改革完善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建立大监督委员、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等2项工作规则,制定N个各类监督机构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协同联动机制。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分级分类建立完善监督基础数据库,稳步推进监督数据汇聚整合和共享共有,切实提升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