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任务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严守保密纪律 筑牢思想防线
形势任务教育: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筑牢思想防线
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实中发生的失泄密案件时刻警醒着我们:
强化保密意识筑牢保密防线
日常的工作中,很多人也许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不是涉密人员,不在涉密岗位工作,可是偶尔还会出现因工作手头暂存涉密文件的情况。这个时候,这块烫手的山芋我该怎么稳妥地处理呢?
三条重点,用好、护好密件不泄密。
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留存
有些国家秘密事项确需有关部门及人员在一段时间内随时查阅使用,此时,可以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暂时保管。但有三点原则需要把握:
一是使用涉密载体的人员应该符合该项国家秘密事项知悉范围的要求。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二是涉密载体留存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应逐级报批,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明确用途及归还时间。
三是如果拿到的是涉密载体的复印件,应采取和原件相同的保密管理措施。
2.暂存期间确保安全可控
涉密载体领用至部门或个人后,首先应建立暂存涉密载体台账,内容包括涉密载体的名称、密级、留存原因、使用期限等。
涉密载体必须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场所和文件柜中保存,做到人走文件入柜落锁。如果个人办公环境无法满足涉密载体保管要求,可以由所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涉密载体的保管,随用随借、当天归还,确保涉密载体留存期间做到安全可控。
涉密载体使用期间,要做到不拍照、不复印、不上网,不横传,不擅自摘抄摘录,更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此处隐藏1433个字…… 文件典型案例
某国有企业下属公司机要员贾某1个月前签收了9份涉密文件,但没有按照要求及时退还。经调查,1个月前,市委机要交通人员将涉案文件送至该公司时,贾某正忙于私事,匆匆签收后就把文件放在公司一楼阳台上,没有及时登记文件。事情忙完后,贾某忘记取回文件,直到一个月后市委机要交通处要求清退文件时才发现丢失。有关部门组织全力查找,至今未找到丢失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据此,机要工作人员在收发涉密文件过程中负有明确的保密义务,应在第一时间履职。本案中的贾某作为公司机要员,理应十分清楚收到涉密文件后如何处置,却因保密观念不强,随手将其放置在阳台上,导致文件丢失。
上述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一些国家秘密的专管人员在对涉密载体进行管控时,缺乏保密观念,违规操作,本应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泄密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心存侥幸认为能够避免,以致过失泄密。反之,如果这些涉密人员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较高的保密警惕,管理国家秘密载体小心谨慎、认真负责,就会避免涉密文件的丢失或被盗。
防止涉密载体丢失重在“心防”
干部职工要强化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意识到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对于自身来说,是最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要让保密成为一种内心自觉,使人人树立正确的保密观,从而扭转松懈的保密管理氛围。
与此同时,干部职工要熟练掌握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要求。比如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借用的涉密载体应按规定妥善保管;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点核对涉密载体保存情况,随时掌握涉密载体去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