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证照管理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证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证照管理,规范和完善集团证照的办理、保管和使用程序,确保集团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防范风险,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类证照的管理。下属企业可根据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集团证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照:
(一)经营类:由政府职能部门办法的企业法人日常运营必备的各种有效证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停车场)》、《税务登记证》等。
(二)专业资质类:各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证件、企业与产品资质类证明等,如《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信用代码证》、《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特行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卫生许可证(XX)》、《卫生许可证(理发店)》、《卫生许可证(公共浴室、游泳池(室内))》、《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锅炉使用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
(三)权证类:由政府职能部门核准或办法的权属证明,包括《国土使用权证》、《房产证》、《商标证书》、《专利证书》以及其他项权证等。
第四条 集团证照应遵循“明确职责、严格权限、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确保集团证照 ……此处隐藏3264个字…… 登记表》的实时登记。扫描件和复印件须在有字处注明使用部门、用途及借用时间,扫描件文件另需添加水印后方可借出,特殊要求须进行备注说明。
第二十条集团证照原件借用应及时归还,妥善保管以免遗失,不得私自复印、摘抄、调换、涂改、污损等;因个人行为产生严重后果和影响的,按集团制度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证照在借用过程中遗失须立即告知证照保管部门和证照办理部门,及时进行登报声明,并按规定审批重新补办新证照。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应为证照办理部门和保管部门提供业务支持,组织每年至少一次证照盘点和使用检查,盘点人员应详细填写《证照盘点登记表》,同时对证照日常使用登记台账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证照合规和使用安全。
第二十三条 未经审批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复印集团各类证照进行使用,一经发现,将追究主要当事人和其上级领导的责任,因违规使用造成集团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集团有权追究主要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集团证照的办理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致证照过期的,由经办人员负主要责任,经办人员上级领导负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集团证照办理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不得越权决定证照的申办、变更、年检、注销、其他用途等事项,因违规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追究监管责任人以及主要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