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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国企公司舆情应对工作实施细则

2024-05-22 09:02:55公司治理
国企公司舆情应对工作实施细则

国企公司舆情应对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X委、XX委党委和集团公司、XX公司党委有关要求,加强XX分公司党总支(以下简称“党总支”)舆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舆论引导等工作,切实提高舆情应对与危机管控能力,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舆情应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XX的深刻变化和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网络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建立健全舆情应对组织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舆情应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切实维护舆情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党总支及所属各基层党支部开展舆情应对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

第四条党总支建立自上而下、层层负责、逐级传导的舆情应对组织体系。

(一)党总支负责公司舆情应对工作的宏观指导、督促考核和统筹协调。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群工作部为牵头责任部门。

(二)各党支部对本单位及部门舆情应对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舆情应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在XX分公司党总支领导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 ……此处隐藏3851个字…… 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舆论引导,必要时可请示XX公司党委通过XX委协调组织媒体资源开展舆论引导调控,消除公众疑虑、化解潜在风险。

(四)对涉及多个单位的重大舆情事件,由XX分公司统筹协调信息发布时间、口径,党总支应积极配合信息发布,经批准后发布信息、披露消息,实施舆论引导,做到不“抢发”、不出现“口径冲突”。

(五)突发舆情平稳降温后,经党总支研究,并经XX公司党委批准,党总支舆情工作可以转入常态化。

(六)党总支在舆情应对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尽快对事件进行处理,做好有关方面思想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舆情发酵势头。对于因不实报道和虚假信息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依法向相关责任主体追究责任。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九条强化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安全和舆情应对工作。各党支部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安全和舆情应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

第十条提升应对能力。强化与各党支部的沟通协同,加强舆情监控、应急演练。要遵循舆情传播规律,在舆论引导的时间、尺度和效果上下功夫。

第十一条加强监督考核。党总支要将做好舆情应对工作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的重要内容,将舆情应对工作纳入年度党建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有关制度违背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XX分公司授权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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