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4-05-04 10:29:32私享空间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综述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相关管理要求,旨在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 第二条定义 1、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2、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其他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章部门权责 第四条审计中心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经授权实施各类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监督。 第四章操作流程规范 第五条内部控制的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 第六条内部控制的评价内容 1、内控评价应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应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本公司的内控制度,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情况进 ……此处隐藏4675个字…… 计,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相关内容作出披露。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般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2)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3)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4)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5)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6)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7)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4、公司对外报送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还应包括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部门。 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应当关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是否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7、公司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 8、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十一条内部控制评价的监督及奖惩 1、公司所有内部控制评价活动均由董事会统一负责监督,如相关单位对检查评价的过程或结果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以向董事会反映。 2、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应当根据评价结论对相关单位、部门或人员实施适当的奖励和惩戒。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