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实践论》的基本哲学原理
党课讲稿:《实践论》的基本哲学原理
同志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和大家一起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的基本哲学原理。为什么要学《实践论》呢?因为《实践论》是一篇非常经典的哲学著作,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就讲到:“毛泽东同志就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社会科学家。他撰写的《矛盾论》《实践论》等哲学名篇至今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他的许多调查硏究名篇对我国社会作出了鞭辟入里的分析,是社会科学的经典著作。”由此可见,两论是一部宏伟的哲学著作,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代表作,而蕴含在其中的丰富的哲学理论和方法论内涵,对于我们今天的中国发展仍然是大有裨益的。因此,今天这堂课我们就是来共同重温两论之一——《实践论》的基本哲学原理。今天我主要想和大家谈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实践论》的写作背景,第二个问题:《实践论》的主要内容及基本哲学思想,第三个问题:学习《实践论》的几点感悟及现实意义。
一、《实践论》的写作背景
《实践论》和《矛盾论》形成于1937年,当时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作了一个演讲,题为《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其中有两个章节——“实践论”和“矛盾统一法则”,《实践论》和《矛盾论》就是根据这两个章节改编而成。毛泽东为什么要写两论呢?毛泽东曾经说过,两论是为了从哲学高度……此处隐藏15438个字…… 是绝对和相对的辩证统一,人们可以通过无数的相对真理不断接近绝对真理,但是所谓的永恒真理和终极真理是不存在的。比如我们说“在均匀介质中光是沿直线传播的”,这是相对真理,因为在宇宙中光会受引力影响而发生弯曲。由此可见,相对的真理是在某一阶段,某一条件下被实践所验证的真理,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由于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发展的,没有实践能去验证未来发生的事,所以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就不必在工作和生活中追求绝对的真理,说白了就是别太较真、别事事都追求完美,而是应更多的把心思精力投入思考和实践中,想到什么就去做,用实践来检验我们的思考是否正确,用实践来纠正我们的思考认识。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毛泽东同志指出,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同样的工作去年这么干,今年还能不能这么干,有些同志会抱怨说干了这么多年都没问题,为什么到今年就要变。同样的工作,今年与去年很多外部因素不同,内部因素也不同,例如今年的工作就要考虑疫情因素,考虑今年单位工作的总体思路,还有这项工作自身存在的困难矛盾等等,如果不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就会逐渐积压旧的矛盾,制造和产生新的矛盾。实践改造客观和主观世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实践的最终目的不在于懂得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比如我们观察自然规律,就是为了知道地球是怎么转的、风是怎么刮的吗?当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将这些自然现象加以利用,发明风能、太阳能等等,而在进行技术发明时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这又会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让我们对这些自然现象、自然规律有一个重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