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二条基本原则: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定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关系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需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方案、举措等事关学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事项;
(二)学院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等;
(三)学院改革调整、资产重组、利益调配等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
(四)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调整、变更等重大事项;
(五)学院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调整等;
(六)学院党的组织、思想、 ……此处隐藏1594个字…… 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
第十三条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决策形成后,需经上级批准或者向上级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逐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章实施和监督
第十七条党委书记为本单位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八条学院党委纪委要了解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决策落实的结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并不断规范和完善,保证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
第十九条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应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涉及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学院组宣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