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文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信访工作办法(公司版3300字)

2024-02-09 08:39:44企业管理
信访工作办法

信访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体系的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北京市信访条例》、《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信访工作办法(试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信访工作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本部及xx公司下属企业的信访工作。

第三条信访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平等协商、内部调解、教育疏导优先;

(二)按照属事、属人、属地原则确定责任归属;

(三)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四)依法兼顾企业发展与职工、社会公共利益;

(五)配合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信访工作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主管部门协调督查"的信访工作体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明确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代表本单位受理、办理信访事项。xx公司本部日常信访工作由党群工作部承办。

第五条信访工作部门的基本职责是:

(一)转送、受理、交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请求或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请求或信访事项;

(三)协调办理本单位、本体系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本体系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处理意见的落实;

(五)排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 ……此处隐藏4053个字…… 避。

第二十二条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漏登、漏报重要信访信息或者丢失、隐匿、擅自销毁信访材料的;

(二)敷衍塞责、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因工作态度恶劣引发信访人投诉,查证属实的;

(四)泄露举报、揭发内容或者举报人、揭发人姓名和其他保密信息的;

(五)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六)违反信访工作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领导干部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领导责任,由上级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或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对责任归属本单位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虽已受理但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决的;

(三)应当报告办理结果而不按期报告,又不说明情况的;

(四)对信访人进行威胁、恐吓、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五)违反信访工作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重大信访信息报送

第二十四条对于重要、重大信访事项,xx公司体系各单位在按规定处置的同时,需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并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重要、重大信访事项应当以文字方式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先通过电话报告,后补充文字材料。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