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工作总结
按照西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和《西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建设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我局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督查工作。现将督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本次督查的范围:西宁市四区三县、经济开发区各园区、海湖新区2008年1月1日以来所有在建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3000万元以上非国有投资项目。
2、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前期手续申报审批情况、项目规划执行情况、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项目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管理,是否存在施工、监理企业违法挂靠、分包、转包情况、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等规范标准、是否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是否存在责任不到位问题,检测单位是否存在假报告的问题、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相关资料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安全资料等。
3、本次督查的情况:此次督查时间为5月10日至28日。采取现场检查,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检查方式。为 ……此处隐藏2721个字…… 检测未取得合格证擅自投入使用,且存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物料提升机吊蓝、进料口安全防护门及楼层信号装置、防冲顶超高限位等安全设施的安全隐患。
4、工程资料编制不规范,不及时,不真实。特别是安全生产台帐记录不完善,不能反映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实际情况。部分工程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不符合要求,仍然延用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证件,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更换。
三、下步工作安排
1、加强重点督查。结合此次专项督查的问题,我局将重点加强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程序的监管,以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规划、招投标执行情况、施工单位违法挂靠、转包、分包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为重点开展督查。督促个别在土地、规划、建设手续未办理齐全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尽快完善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保证项目建设的合法性。
2、督促落实整改。针对此次专项督查存在问题的项目,检查组责令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整改通知书要求,于六月二十五日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报我检查组复查。
3、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招投标管理,制定出台《容积率调整审批办法》、《西宁市关于加强招投标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西宁市建设市场管理意见》、《西宁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与公示暂行办法》,强化全市建筑市场施工许可登记备案管理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及业绩考核管理;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集中治理,使我市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建设工程交易市场逐步建立,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