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东入股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新股东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统一识别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第一章、简介
1、经双方及其他原始股东合意,拟将甲方列为公司股东,甲方投资万元人民币占股权比例为%。
第二章、股东认购
年月日,甲方以每股元的价格认购公司万股,一次性以货币的方式投入公司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拥有公司%的股权,股权结构为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每股单价: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第三章、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上述股权合作款
项,乙方指定牧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2、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权合作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股权转让价0.1%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仍未足额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相等30%的违约金。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甲方按照投资金額相对应的持股比例对公司承担对等责任与义务。
1、甲方任公司运营总监一职,负责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战略制定,外联资源对接,资本运作,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
2、乙方为公司原型股东,负责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战略制定,外联资源对接,资本运作,日常市场销售等 ……此处隐藏2244个字……
由于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等在订立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使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无法履行或受到严重影响时,或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改变,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该事件发生后15日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有关政府批文通知对方。由于发生上述事件,需要延期或解除(全部或部分)本协议时,由本协议各方协商解决。
5、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争议解决
凡是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达成互谅的争议解决方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公司章程问题
若本协议与原公司章程有冲突,按本协议执行;若本协议尚未规定之处,新公司章程中有规定的,按新公司章程执行。
8、锁定期与协议生效
本协议锁定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曰起算,本协议自签署后自动生效。
9、正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份文本经签署并交付后即为正本。所有文本应为同一内容及样式,公司置备一份,各方各执一份,(以下为签署处,无正文)。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签约人:签约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