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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中国铁建分包管理办法

2023-07-01 15:32:57企业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分包管理工作,防止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防范分包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分包管理工作,防止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防范分包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有关政策法规及《股份公司责任成本管理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分包分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内部作业承包。

(一)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劳务企业完成的活动。

(二)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据总承包合同或建设单位允许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非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除外)、非关键工序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三)内部作业分包是指股份公司系统内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本法人企业内部架子队、专业队、作业队,队伍主要管理人员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劳务用工采用外聘模式,队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三条分包管理坚持“依法合规、科学合理、统一规范、合作共赢”的原则,防止母子公司之间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发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境内、境外项目分包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此处隐藏22195个字…… 单位分包需做到依法合规。

第一百二十条境外项目属地劳务管理或第三国劳务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及宗教信教执行。

第一百二十一条境外分包管理未说明的其他事项参照本办法其他章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监督与问责

第一百二十二条分包业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工程施工承发包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铁工程监函〔2019〕81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可以利用审计、巡视、项目督察等方式不定期对分包进行检查督导,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分包管理,杜绝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

第一百二十三条对分包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暨央企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工程局监〔2018〕17号),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股份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央企劳务分包商管理指导意见》(央企经管〔2015〕74号)、《央企工程项目分包商信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央企经管〔2017〕157号)、《央企工程项目施工分包招标管理办法(暂行)》(央企经管〔2018〕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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