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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交流

市委组织部关于探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新模式的经验交流材料

2023-04-15 19:38:22座谈交流
市委组织部关于探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新模式的经验交流材料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总则中对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全国发展党员工作进入新阶段,总量调控步入常态,党员增长过快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但与此同时,也给党员发展工作带来一些新问题: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周期较之过往明显增长,容易造成政治热情下降,改造思想和提升自我的积极性降低;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缺乏新意,培训学习依赖上级统一组织,忽视日常的思想改造过程;三是入党标准不明晰,缺乏可操作性的考核评价体系,容易产生唯业绩、论资历的偏颇,造成发展培养结果难以服众;四是缺乏发展党员工作失职责任的追究措施,个别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不认真履行义务,停留在“挂个名、签个字、表个态”的层面,难以保证发展质量。

那么如何在控制数量的前提下,持续保持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成为亟待探索的新课题。本人立足发展党员新形势,从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长期建设入手,选取个别基层党支部为试点,对新时期党员培养教育工作新模式进行了初步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积极探索学习教育新模式

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思想上入党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主要目标之一。基层党支部应坚持以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为主导,紧扣时代主题,始终坚 ……此处隐藏3803个字…… ;得分较低且排名靠后的,制定帮扶整改措施;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四、以加强规范管理为抓手,积极探索培养工作责任新模式

为进一步压实各环节的培养发展责任,划清责任“红线”,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可在基层党支部探索研究建立相关责任机制。

(一)建立培养责任制。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具体职责任务,细化每一个发展阶段的考核要求和工作台账,政治部门定期检查落实,对履职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予以督促整改,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责任意识。可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方便基层党支部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确立跟踪考察制。针对培养周期较长,期间难免出现岗位调动、培养联系人调整的情况,坚持从完善培养档案入手,注重信息收集与反馈,并完善交接机制,明确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向新调整的党组织负责人及培养联系人,完整、详细地汇报反馈培养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存在问题、努力目标及改进措施,以保证考察的延续性。

(三)抓好责任追究制。上一级党组织要根据培养发展流程,对各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对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导致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要追究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对基层党支部不按发展程序发展预备党员的,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对因把关不严造成错误发展的,也要追究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党建工作任重道远,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探索思考,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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