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社会保险法自查报告
医保局社会保险法自查报告 《社会保险法》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之后的2周年里,我局在县政府及市县人社部门的领导下,将《社会保险法》作为维护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的重要法律加以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法律宣传培训,依法扩面征缴,狠抓医保体系建设,维护了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我局的工作得到省市表彰,先后被省社保中心评为“20XX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医保局评为“20XX年度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一、宣传《社会保险法》情况 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多视点地宣传《社会保险法》,把法律内容普及到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中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积极性,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同时扩大了群众的知晓度、提高了的群众参与度,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一是通过印发宣传单、播发电视游字广告、刊编宣传栏、开展大型户外咨询活动、举办培训班、发送手机短信、开通咨询热线、政府网站发布政策等方式,做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宣传,如: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宣传单1.5万余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宣传单2万余份,邮寄未成年人参保宣传新年贺卡1.2万张等;二是组织《社会保险法》宣传队,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18个 ……此处隐藏4108个字…… 进县医院”的就医流向,提高了医保基金的科学使用程度;三是在基层医院就近住院、健康体检,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医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档案管理情况 《社会保险法》第74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1名,兼职档案员5名。业务档案分为参保类、待遇类、工伤生育类、财务统计类等4大类。目前,全局已入库档案共673卷,合计总件数7.14万件。库房达到“九防”要求。档案管理效益初步显现,先后为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出具各种证明96次,年均接待查阅档案人员49人次。档案管理工作在省里争得荣誉,20XX年2月被省人社厅、省档案局授予“全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优秀单位”称号,今年5月又被省社保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授予“20XX-20XX年全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我局利用“省社保业务档案网络管理系统”,设置建立了模拟库房,在档案资料真实上架的同时,对系统数据档案进行“系统”上架,完全做到档案索引计算机模拟操作,实现从医保档案采集、分类、组卷、整理、打印编目、审核、入库、库房管理和利用等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前台工作人员只需进入系统内网就可查阅陈旧业务信息,虚拟库房索引功能更方便了查询功能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