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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21-01-01 00:00:00其他报告
县《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下,*月上旬至*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到主城区、经济开发区以及**镇、**镇等**个镇街,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同时检查组还组织人员到**、**等县区考察学习了外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经验。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及法律实施的实际效果

城乡总体规划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的空间规划,是引领和控制城乡发展、配置和管理城乡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在指导城乡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法组织编制城乡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县始终以规划为统领,把城乡建设作为全县发展的引擎,强化城乡规划与管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城乡综合服务功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县城乡规划工作成效明显,城市建设品位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一)法律责任落实有力

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县成立城乡规划委员会,规划委员会主任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城乡 ……此处隐藏5110个字…… 划意识,坚决做到规划先行,让“无规划不建设”的理念深入每一级干部的心中;另一方面加大对违反《城乡规划法》行为的曝光、警示、打击处理,扩大公众参与规划工作的渠道与途径,积极营造领导支持、部门配合、市民遵守的良好规划工作环境。

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县镇两级规划工作的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充实规划专业技术人才,真正形成一支自上而下、技术过硬的规划建设管理队伍。打造智慧城市,强化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技术水平。

(二)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强化重点区域治理

要转变重处罚轻监管的思想,从审批前、建设中到拆除后加强跟踪和管控,有效遏制各类违建的发生和蔓延。明确各部门联动配合程序、机制,同考核、问责追责同进行,对违建易发的重点区域由城管、镇街、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多部门联合监管,各司其职,24小时不定时巡查,对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停工、快速处置,形成强压态势。推进违建治理重心下移、职能下沉,强化镇街违建治理主体作用和村居自治功能。

(三)强化规划的落实措施,形成部门联动合力

强化规划实施的法律效应,提高规划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与权利,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依法管理。在总体空间布局规划指导下,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倒排建设周期,让规划蓝图真正变成一个个能看见、可感知的建设项目,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行政审批局之间的沟通联系,打通堵点;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提档,杜绝违建,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打造出既好看、更好住的“新”小区;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巡查、处置力度,对违建问题形成部门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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