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供应商资源,规范合作供应商的选用与续用,加强供应商动态管理,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为公司提供诚信可靠的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分级管理、严格审查、动态评估、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供应商动态管理体系。
第三条 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类管理。按照管理状态将供应商分为战略供应商、优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三类,由供应商管理小组进行管理。
(二)动态评价。采取日常、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评价。
(三)择优汰劣。通过“比质、比价、比服务”对供应商升降级,大力培育优质供应商,淘汰不合格供应商,控制采购供应风险。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公司经营计划部主要负责: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明确供应商考核方法和标准;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单位对规章制度的落实;
3.审核并接收各单位(项目)的合格供应商推荐与申请,定期组织开展合格供应商评价,复核系统内各单位(项目)提报的合格供应商及相关内容,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
4.参与调查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审 ……此处隐藏635个字…… 作,对于合格供应商的违约、违法行为及时登记不良记录,上报经营计划部后,经供应商管理小组评定并按情节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调查、准入条件及申请
第七条 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公司资质、生产规模、财务能力,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等。各单位(项目)推荐新增供应商需对其综合实力进行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并收集供应商以下主要资料:
1.营业执照和税务证明资料;
2.供应商代理企业需提交所代理产品的授权书或代理协议;
3.供应商简介;
4.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许可证或主要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5.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准入条件
执照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等进行供货的;
9.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查处的。
第三十一条 评价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自评价之日一年内不再接受与其单位合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管理办法》(公司经〔2017〕128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经营计划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