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要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在座的各位即将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表示祝贺!此次任前廉政谈话,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其目的是通过谈话,提高大家对廉政建设的认识,提醒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牢记职责,坚定信念,廉洁从政,干事创业。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与大家交流和共勉。
一、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去年以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以及一系列约束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制度规定,涵盖吃、住、行等各方面。规定出台以来,我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逐级制定改进作风的制度措施,2013年1月7日,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办法》包括会议、简报、出访活动等7个方面34条具体要求。1月16日,市政府研究通过了《桂林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6个方面37条具体要求。作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条禁令"等要求,从严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防止出现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工作劲头不减弱、廉洁自律不放松。
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我党部署在全党普遍深入 ……此处隐藏3364个字…… 是要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有机结合起来,作风上要务实,工作上要落实,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多做有长远效益的基础性工作。领导职位是干事业的平台,领导干部是干事业的领头雁,就是要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从具体上抓落实,多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正值春节来临之际,为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我们必须提前部署,再次重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重要性。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发〔2013〕33号)、《中国共产党**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桂纪发〔2014〕2号)和《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务实节俭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办发〔2013〕15号)等文件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各项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同志们,在你们走上领导岗位的关键时刻,组织特意安排的这次廉政谈话,是对大家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在今后工作中,殷切希望每一位同志都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脚踏实地、公正清廉的形象展示于社会,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证明自已的价值,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最后,希望大家切实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