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案例 中国大唐以战略为统领推动总部机构改革
为深入贯彻XX“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中国大唐近期开展了以战略为统领的总部机构改革,围绕战略决策,明确总部功能定位和建设要求,加强党对企业的全面领导,整合重组战略决策支撑机构;围绕战略制定实施与评价反馈全过程,打破传统组织壁垒,实现战略管理全过程的“一条龙式”统筹管理;围绕战略实施过程监督与风险管控,整合优化相关职能,全面加强企业内控监督。
增强总部战略决策功能,提升集团战略驾驭能力
国有企业的战略决策,首先是贯彻落实D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央决策在各级企业落地实施,并把准企业方向,保证党对国有企业的绝对领导。中国大唐遵循这一基本逻辑,在总部机构改革中从功能定位明确、决策机构协同、党的领导加强等方面推动深化总部战略决策功能。
一是明确总部功能定位,明晰权责配置边界。首先通过明确总部功能定位来明晰各级企业权责边界,按照集团化管控、产业化经营、精益化管理思路,明确总部“六大中心”职能定位(战略规划中心、重大决策中心、运营管控中心、绩效评价中心、内控监督中心、党的建设中心),提出建设“六强”总部(政治能力强、战略引领强、治理效能强、资源配置强、服务保障强、风险防控强)要求,着力构建定位清晰、责权明确、精干高效、管控有力的总部机构职能体系,推动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在改革中重点把握“三个到位”:政治建设到位—&mdash ……此处隐藏4000个字…… 全生产监督管理、风险识别、隐患治理、培训考核、事故调查、责任追究、职业健康等职能统一归口安全监督部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监督”体系和各业务板块“双控”机制,促进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将法律事务、合同管理、合规管理、风险管控等职能统一归口法务风控部门管理,实现从法律把关、合规审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纠纷处置等一体化管理,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将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专项审计、采购监督、整改督查以及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等职能统一归口审计部门管理,实现对项目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监督,贯通审计监督、评价、整改与追责环节,提升监督质量和效能。
中国大唐通过总部机构改革实现了“三个不增加”,即:机构数量不增加、人员编制总数不增加、领导人员职数不增加。改革后总部机构从25个压减为20个,部门内设机构由74个压减为65个,人员编制由316个压减为307个,其中经理级以上领导人员职数由186个压减为161个,压减15%。下一步,将从基本职责、基本流程、基础制度、基础数据“四基”入手,积极促进“物理反应”向“化学反应”转变,加快推动新机构按照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科学规范、精简务实原则实现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