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书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方便职工借阅图书、规范公司职工书屋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书屋开放时间、地点:书屋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四晚7点至9点;书屋地点设置在公司各单位职工活动室。
第三条 书屋的管理:职工书屋的管理工作由公司各单位工会委员会负责,由项目工委主任或工会主席负责,各单位可安排1名兼职图书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条 图书来源:每年由公司工会及各单位工会结合职工需求订购图书、报刊杂志。遵循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做好初选和审定工作,确保“职工书屋”图书的高品位、高质量和逐年补充与发展。
第五条 图书分类:图书应由图书管理员按照书籍、期刊、报纸、音像制品四部分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依照图书内容的学科性质进行排架。加盖图书专用章,贴标签,将书名、作者、册数、购买日期、金额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登记,编制书籍目录,并建立电子图书管理档案。
第六条 图书管理员职责: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的整理、归档、借阅登记。对图书的存放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报纸要按年度装订成册;对书屋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书屋的安全。各单位制作书架或资料书柜,用于存放图书资料。
第七条 借阅人范围:公司员工均可免费借阅图书。
第八条 借阅数量及期限:每人每次可借阅书籍一本,借阅时间为15天,杂志7天,报纸只限在书屋内阅览,不予外借。
第九条 借阅方式:职工借书时应在图书管理员处作好登记、归还手续。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第十条 还书要求:职 ……此处隐藏1257个字…… 人民币,达标书屋奖励2000元人民币,优秀书屋奖励3000元人民币,奖罚对象为项目工委主任、工会主席和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十五条“职工书屋”奖罚标准:
格 次
奖罚标准
不合格
未建立管理细则,管理台账不完善,借阅、归还手续不健全,书籍损毁丢失率达5%以上等
达 标
建立管理细则,管理台账完善,借阅、归还手续健全,书籍无损毁、无丢失等
优 秀
建立管理细则,管理台账完善,借阅、归还手续健全,书籍无损毁、无丢失,职工书屋自行得到补充完善发展壮大,起到了丰富员工文化生活作用等。
第十六条 项目撤场或合并、工会主席工作调动等应及时与公司工会联系,由公司工会做好统筹安排,确保“职工书屋”的正常工作,确保图书交接工作正常有序。
第十七条 随着公司发展,公司工会将据情建立新的“职工书屋”。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