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约谈制度
2022-05-26 06:30:51党建制度
为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促进责任落实,集团公司纪委研究决定,建立党风廉政约谈制度。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促进责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组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股份公司纪委《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工作办法》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风廉政约谈,是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通过谈话方式,对有关党员干部(约谈对象)开展廉政提醒、警示教育,核实相关问题,督促责任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监督措施。
第三条 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在先、注重预防、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约谈对象
集团公司全体党员、监察对象。
第五条 约谈的组织实施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包括一级项目经理、专家等享受副处以上待遇人员)和集团公司机关本级党员干部,由集团公司纪委组织实施约谈。其他人员由各单位纪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约谈的分类
(一)工作约谈。即根据工作需要,了解约谈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纪律、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听取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 ……此处隐藏3548个字…… >
约谈人
单位及职务
记录人
单位及职务
约谈主要内容
整改承诺
及签字
监督检查和回访情况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约谈单位、约谈对象、个人廉政档案各存一份;谈话内容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