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高校人才招聘培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在经过多次内外部人才调研后,决定在培养现有优质人才的基础上,制定高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培养办法,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紧缺型人才充实公司人才库。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理论、实践双考核,注重工作能力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1. 院校:原则上招聘就业报到证仍在国家规定择业期的全日制985院校、211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的硕士研究生(本科为一本院校毕业且本科和硕士期间专业相近)和本科生;
2. 专业:土木工程(主修房建相关课程)、建筑学、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给水排水工程、建筑装饰、审计学、会计学、投资学、金融学、法学、政治学、哲学、新闻传播学。
3. 有一定的实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培养与使用
(一)人才成长空间
1. 录用的人才实行因材施教的“导师带徒”制度,管理型人才由机关中层领导、项目经理或项目书记亲自带徒,技术型人才由公司专家、项目总工亲自带徒;
2. 结合每位人才的专业特长安排相应的岗位,给予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的机 ……此处隐藏452个字…… ign="center">研究生
本科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25
20
985院校
20
15
211院校
15
10
本办法在集团公司毕业生入职补贴政策基础上叠加执行。入职后,本科生首次发放补贴10万、研究生首次发放补贴15万,其余部分随工资进行发放,发放期为3年。2021年入职的符合发放条件的员工,仍按原政策(公司人〔2020〕133)标准一次性发放入职补贴。
3.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后,针对入职补贴单独签订协议。在公司工作未满五年离职,需一次性退还全部入职补贴,入职满五年后归其个人所有。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公司人〔2020〕133号文件废止。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