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央企品牌管理体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1.1按照J品牌管理体系要求,为卓有成效开展集团公司品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实现企业品牌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体系。
1.2本体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股份公司品牌管理体系》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局发展规划和管理实际编制。
1.3本体系是指导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有序开展各项品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集团公司品牌管理职能部门拥有相应解释权与修改权。
第二章 品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品牌管理机构及组织架构
2.1集团公司(二级单位)、所属单位(三级单位)的企业文化部门是企业品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企业品牌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协调。
2.2J品牌管理自上而下设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二级单位)、所属单位(三级单位)三级组织架构,每一级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执行机构、协同机构。
……此处隐藏4575个字…… =infotextkey>培训、品牌评估等;
e.其他:与第三方开展品牌相关合作产生的费用等。
第十章 品牌管理工作考评
第十九条 考评方式
19.1考评采用各单位自评与上级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19.2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撰写自查报告,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19.3上级测评是指由股份公司品牌管理部门对集团公司(二级单位)进行测评,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品牌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三级单位)及以下单位进行测评(详见附件《品牌管理考评细则》)。
第二十条 分值计算
各单位总分值为自评分与上级测评分的综合分值,综合评分=自评分×70%+上级管理部门评分×30%。
第二十一条 结果应用
集团公司(二级单位)、所属单位(三级单位)都应通过考评查找差距,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和加强企业品牌管理工作。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编制说明
22.1本体系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品牌管理部门。
22.2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可根据本体系完善本部门规章制度。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可以依据本体系,结合实际制定简易、实操性强的本单位品牌管理制度,并报送上级品牌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生效日期
本体系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品牌管理考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