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红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鼓励公司广大职工为未婚单身青年牵线搭桥,解决婚恋难题,稳定青年队伍,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红娘”是指为企业未婚单身青年牵线搭桥的热心职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区域公司、项目部及专业化分公司。
第二章 职工红娘的设置
第四条 公司全体职工(正式工、同工同酬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不分性别、年龄、职务等,均可担任职工红娘。
第五条 公司各单位应组建职工红娘队伍,由工会负责人担任红娘队长,负责红娘的联络和发展工作,牵头开展未婚单身青年联谊等活动,针对未婚单身青年情况划分责任人,实施精准帮扶,想方设法解决婚恋难题。
第三章 职工红娘的工作内容
第六条 凡是符合国家法定婚龄的公司未婚单身青年职工(正式工、同工同酬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均为职工红娘的服务对象。
第七条 职工红娘应配合公司工会建立未婚单身青年信息库,从年龄、兴趣爱好、交友倾向、婚恋要求等方面进行统计登记。定期与他们交流沟通,明确服务对象真实需求,寻找兴趣爱好相近、婚恋要求相符的青年,进行有意牵线,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红娘广泛联系职工的优势,提高单身青年交友机会。
第八条 职工红娘应积极与地方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有条件可组织或参加社会上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为青年职工多搭建平台、创造机会,不断< ……此处隐藏729个字…… nbsp; 公司成立职工红娘工作领导小组。工会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工会其他干部任成员,职工红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女工委。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建立职工红娘档案库,便于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章 职工红娘的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公司对年度牵线成功的热心红娘进行表彰奖励。其中集团公司工会表彰奖励年度牵线成功两对及以上的热心红娘,奖励3000元,公司奖励年度牵线成功一对的热心红娘,奖励1000元。
第十三条 奖励条件:
为公司未婚单身青年(至少一方为公司职工)牵线成功,并领取结婚证书。
第十四条 组织实施:
1.申报。每年初,公司工会统一表彰奖励上年度热心红娘。各单位报送职工“红娘”名册、男女青年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男女青年一方的项目证明、公示结果。
2.审核。职工红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奖励资格。
3.公示。为了便于广大职工监督,宣传鼓励职工积极为青年牵线搭桥,拟推荐奖励的职工红娘信息将在总部公示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监督管理:
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本年度“热心红娘”奖励资格;已经奖励的,追回证书和奖金,并取消所在单位本年度相关荣誉的评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会女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