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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容错免责减责机制管理办法

2022-05-21 11:10:53党建制度
容错免责减责机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关于中央企业纪检工作贯彻落实XX“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的指导意见》以及《**投资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容错纠错是指对单位和个人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维护稳定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第三条 实施容错纠错,必须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把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第四条 容错纠错工作实行一事一议,坚持依纪依法、坚守底线,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旨在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干事创业、及时预防纠错。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控股企业及全体党员干部。非中共党员的容错纠错参考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容错纠错的实施主体为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和各党支部。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七条 贯彻落实&l ……此处隐藏5227个字…… 错告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谈心、召开会议和通报等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二)对恶意中伤诬陷、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取得实效。

(一)集团公司党委担负容错纠错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党支部对党委负责,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担当,有序推动落实。

(二)集团公司纪委负责把握政策界限,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到执纪审查工作中,树立正确执纪导向,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干部及时容错,对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对必须纠错的干部要抓早抓小、坚决纠错。

(三)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集团公司党委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干部及时予以容错,客观评价、宽容理解、大胆任用。

(四)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控股企业均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树立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正面典型,摒弃不担当、不作为、不敢为的反面典型,形成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企业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开拓新领域、发展新业务的需要,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创新制度,做到规章制度明、政策界限清。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容错纠错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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