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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四局三公司青年突击队工作条例

2022-05-05 16:34:40党建制度
青年突击队是企业共青团组织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团的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品牌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年突击队建设,进一步规范青年突击队各项工作,促进青年突击队为企业实现发展目标做出更大贡献,特制订《工程四局三公司青年突击队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TS局三公司青年突击队建设,促进青年突击队在实现企业“具有综合竞争优势又有明显专业特色的综合性子公司”的战略目标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青年突击队的基本定义是:在工程建设战线以青年为主体、以劳动竞赛为基本活动形式的劳动生产组织,是共青团组织带领青年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

第三条 青年突击队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建功育人”宗旨,弘扬青年突击队精神,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人才效益、社会效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青年突击队的基本任务是:以企业生产经营为中心,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并在生产实践中努力提高青年突击队的职业文明素质,促进广大青年突击队员建功成才。

第五条 青年突击队精神是:艰苦创业、崇尚实干,善于学习、锐意创新,拼搏奉献、争创一流。

第二章 组 织

第六条 青年突击队领导机构总体分为公司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项目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两级机构。

公司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机构成员:

组长:王贤春、杨贤贵、付香才。

成员:徐宝亮、路艳玲、刘志罕、张奎、王积宇、朱少华、秦林、黄本沄、尚坤、司鸣。

公司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团委,公司团委司鸣负责相关业务。

各项目部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组织机构实际,成立青年突击队领导 ……此处隐藏3198个字…… 行评比。评选活动由公司团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青年突击队的建立和撤销、队伍名称或队长的变更,需经项目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公司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备案,方可变更和撤销。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八条 青年突击队的表彰分年度进行,由项目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分别组织上报,公司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实施。

公司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对青年突击队授予的荣誉称号为:TS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青年突击队标杆、TS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青年突击队。此外,获得公司级青年突击队标杆的队伍,公司将首选向更高级别推荐评比。

第十九条 对获得“TS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青年突击队标杆”、“TS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青年突击队”荣誉称号的集体,将按照局和公司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十条 将公司青年突击队评选工作与公司“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等荣誉评选直接挂钩,在评选如上荣誉时,首先考察该集体是否开展青年突击队活动。

第二十一条 青年突击队在施工生产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违规行为,或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有违纪违法现象,则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或取消评比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团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项目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并根据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原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由公司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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