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条 考核公司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监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激励并确保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各项目部和专业化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考核职责和对象
第四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并负责组织奖惩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安委会考核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第六条 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指定责任部门负责执行考核具体事项。
第七条 考核对象
1.第一层级考核对象: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分管经营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管理部经理、安全监督部经理、质量环保监督部经理、设备管理部经理、物资管理部经理、办公室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经济管理部经理、工程经营部经理、科学技术部经理、信息化管理部经理、工会主任、审计部经理、法律……此处隐藏3132个字…… 业、重大安全隐患不排除、各类亡人事故等被评为不合格,对项目经理处罚参照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年度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执行。
4)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单位“四个责任清单”,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确定奖罚额度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实施,并报备公司安全监督部。
5)所属各单位被考核人员因本单位存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重大安全隐患不排除、各类亡人事故等被评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年度内也不得提职加薪。
第十九条 奖惩兑现。
1.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组依据考评情况,提出考评意见,形成考评结果,并汇总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公司安委会考核办公室汇总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汇总表》及安全生产考评报告,提交公司安委会审核,批准后,在季度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并实施季度处罚、年底兑现。
2.人力资源部会同公司财务部按公司考核评定结果对总部考核对象进行奖惩兑现。
3.所属各单位考核组依据考评情况,提出考评意见,形成考评结果,汇总报考核安委会办公室
4.所属各单位财务部按本单位考核评定结果对本级考核对象进行奖惩兑现。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考评奖惩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