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竣工文件管理,加强对项目部档案的管理、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服务,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结合公司项目部管理特点和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在境内外承建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 项目竣工文件是指项目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项目各阶段过程和工程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表、音像、实物等,包括施工文件、竣工图纸及竣工验收文件等。
第四条 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项目的真实记录,是对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审计、验收及维修的重要依据,是改建、扩建、实施质量保修及法律纠纷的重要凭证。
第五条 加强项目部竣工文件过程管理,通过节点控制强化管理,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从项目文件形成、流转、预归档到归档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第六条 项目部竣工文件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单位和所在行业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及公司的保密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相关要求。
第二章 项目部竣工文件的管理与职责
第七条 项目部竣工文件归档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并报送公司及集团公司(如需要)档案室归档。
(二)项目分包单位的竣工文件,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并归档。
第八条 项目经理为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项目部竣工文件编制、移交 ……此处隐藏6495个字…… 行销毁;销毁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到指定销毁地点,专人负责监销。档案的销毁清册、销毁目录和领导批件应永久保存。
第四十四条 对鉴定销毁后发生变动的档案,应对档号进行变更,对归档案卷目录和档案盒进行更换。
第六章 电子文件管理与归档
第四十五条 竣工文件管理应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强化管理。项目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管理和项目档案数字化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四十六条 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应参照纸质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并结合项目实际确定。项目电子档案分类应参照纸质档案进行分类。
第四十七条 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负责对完成整理的项目电子文件信息包进行鉴定和检查, 包括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与纸质或其他载体文件内容的一致性等。档案室负责电子文件归档的指导、协调和电子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四十八条 档案需要进行数字化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数字化加工的,委托单位应与数字化加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要求、责任和失泄密的处罚措施。采取建立安防系统、加强数字化存储设备管理和数字化人员管理等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四十九条 各单位采用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时,电子签名资格的注册和认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向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