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2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X现代固有企业制度建设,促进TJ(以下简称"公司")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固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中国共产党固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国资党发党建(2021)54号),以及《TJ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决策原则。按照建立X现代固有企业制度的要求,遵守有关党内制度、国家法规以及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和《总裁工作细则》等管理制度,保证决策依法合规。
(二)集体研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应当依据有关决策办法,以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民主决策原则。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四)科学决策原则。健全议事规则、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职能管理 ……此处隐藏8155个字…… 监督。
第十八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应当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应当作为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应当作为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十九条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固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TJ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如造成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按照《TJ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共同构成公司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制度体系。事项清单主要包括: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董事会向董事长授权事项清单、董事会向总裁授权事项清单 。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