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财共享平台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业财共享平台运行效率,引导和调动各单位财务共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集团公司业财共享平台的有效运用,促进财务管理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
(一)本办法适用于国内业财共享平台上线运行的子、分公司。
(二)以管理口径确定考核主体,不隶属于各单位组织机构项下,但属于同一单位实际管理的,视为同一个考核对象。
第三条 考核期间
业财共享平台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以公历年度为考核期,与会计年度相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管理职责
(一)考核机构
成立业财共享平台考核领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组),全面负责各单位业财共享业务的考核评比工作。
组 长: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副组长: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主任
组 员: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副主任及相关人员
考核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数据资产科,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
(二)管理职责
考核工作由考核工作办公室牵头并具体实施。
第二章 考核指标体系
第五条 考核板块划分
根据各单位主营业态的不同,划分基建、物贸、投资、勘察设计、矿业、物业六种类型分别进行考核:
1.基建板块,包括:。
2.物贸板块,包括:。
3.投资板块,包括:。
……此处隐藏1622个字…… 考核得分(如有)、特殊激励约束考核得分(如有)之和。即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基础事项考核得分+重点专项考核得分+特殊激励约束考核得分。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七条 财务共享中心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以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自我评价报告为主、以现场核查为辅;日常检查结果可作为年度考核评分的依据。
第八条 考核程序
业财共享平台考核评比工作分为各单位自评、考核小组审核评分、考核结果认定三部分。
(一)各单位自评
考核年度财务决算上报后,被考核单位业财共享平台系统管理员填列子分公司业财共享平台年度考核自评表,经各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月底前汇同其他相关资料报送至考核工作办公室。
(二)结果评定
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单位自评材料,对年度考核指标进行核实,完成对自评材料的初审,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结果进行评定并提交考核组。
(三)结果审定
考核组公布年度考核结果。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九条 根据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对排名前六名的单位授予“**年度业财共享平台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排名在后三名的单位应引起重视,组织问题分析,制定整改专项方案报考核组,考核组负责整改督办,限期验收闭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