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三次分配
周清杰 石菾
2021年8月17日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要“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如何从经济学的角度理解三次分配?如何才能理性解读热词背后的经济规律?
从初次分配到再分配
收入分配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关注的焦点问题。
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劳动、资本、土地等要素共同参与价值创造,要素报酬是按照边际生产力标准进行支付的。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看,这就是初次分配。初次分配的主体是市场,分配的原则是效率标准。所谓的边际生产标准,是指最后投入的一单位要素所创造的价值就是要素的报酬率。要素投入总量与报酬率的乘积就是要素的总报酬。按照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哪种生产要素越稀缺,哪种要素的边际贡献就越大,在初次分配中这种要素的所有者就越有利,因为同样的投入能获得更多的分配。发挥市场在初次分配的决定性作用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初次分配突出效率优先原则,是把宏觀经济“蛋糕”不断做大的关键。
通过财税政策对收入进行再分配是各国都在采用的政策,其目的在于体现公平和追求社会稳定。因为在市场机制主导的初次分配中,不同人的禀赋(如家庭出身、身体健康程 ……此处隐藏2137个字…… 所渲染的三次分配声浪似乎偏离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常识。共同富裕既不是所有的人“齐步走”,一起富裕,也不是所有的人一样富裕。同步富裕的观点无视人和人之间的禀赋差异和努力程度差异,不符合经济规律。同等富裕的想法实际上是想通过劫富济贫来实现均贫富,是极端的平均主义思想在作祟。
我们认为,慈善捐赠行为应该是一种文化或价值观下的自发行为,任何外在的强制或忽悠都不应该存在。三次分配只是中高收入群体发自内心的自愿慈善行为的副产物,不是慈善行为的直接目的。从某种程度讲,道德绑架只会破坏民众基于同情心的利他行为。
当然,政府可以通过某些机制安排,培育社会形成良性的慈善文化。例如,制定更大力度的慈善捐款税收抵免措施,可以鼓励企业和富裕阶层助贫帮穷,客观上有利于三次分配,可以缩小收入差距。关于这一点,发达经济体有一些成熟的做法可以供我国的社会管理者参考借鉴。
2021年8月17日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对待收入差距我们既要有一颗平常心,也要有经济常识和思维的理性。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是先把“蛋糕”做得足够大,因此,让最有能力做大“蛋糕”的人在生产之前就有获得经济激励的稳定预期,是创造更多财富、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关键。如果这些优秀的人力资源时时担心被逼捐,可能直接摧毁掉经济财富产生的心理基础。倘果真如此,所谓的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就可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的社会就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贫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