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介绍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规避风险,维护权益,根据《股份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公室(党办、董监办)是印章、介绍信的主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印章的规格、式样
第三条 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的印章一律为圆形(境外国别或地区有特殊要求除外)。
第四条 印章的规格
(一)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的印章,直径均为4.5厘米,集团公司党委章中央刊镰刀锤子图案,集团公司章中央刊五角星图案。图案外刊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全称,自左而右环行。
(二)集团各子分公司、区域总部、直属项目部印章及党委(党工委)的印章,直径不大于4.2厘米,党委(党工委)章中央刊镰刀锤子图案,公司、机构章中央刊五角星图案。图案外刊公司党委(党工委)、公司、机构全称,自左而右环行。
(三)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的印章,直径不大于4.2厘米,印章中央图案同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印章。图案外刊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全称,自左而右环行,部门名称在图案下自左而右横排。
(四)集团公司的钢印,直径3.6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五)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的钢印,直径3.4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第三章 印章的名称、文字、字体和质料
第五条 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本单位的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
第六条 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 ……此处隐藏5190个字…… enter" class="western" style="margin-bottom: 0in">介绍信
用 途
使用单位
(部门)意见
集团公司审批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