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应当按照国家、集团公司、XXXX和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章 编制依据
第五条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主席令第48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31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
(四)《XXXX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版次:2)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管理
第六条 公司XX部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在公司党委、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此处隐藏4525个字…… 党委
2
执行控制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内部审计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3.审计报告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的意见。
1.编制的审计方案未能明确审计目标、关注重点,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
2.由于审计人员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可能存在未按照审计方案实施审计,导致事实描述不清楚、审计证据不充分、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不恰当。
XX部门
3
监督控制
1.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每年底审计工作情况形成报告上报。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
XX部门
4
奖惩控制
1.被审计单位不配合的惩处;
2.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违规的惩处;
3.对打击报复的惩处。
审计不能正常开展
XX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