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篇一: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学习、贯彻、落实甬教督[20xx]xx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十月中旬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律机制方面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对切实提高对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讲,将《浙江省教育厅“减负”工作“六项严格规定”、“六项工作制度”》、《义务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进行学习.学期初,将规范办学行为及减负的措施要求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定期对照反思.对于落实得好的及有偏的倾向及时反馈.对投诉件及举报意见能及时有效地调查整改.全面关注“慈溪论坛”的发帖情况,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家长学生对学业、师德情况的投诉. 2.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宁波市、慈溪市、学校三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开学第一周就将本学期的总课程安排,各班日课表、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网页、校公示栏、教室等醒目位置 ……此处隐藏4494个字…… 班;没有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实验班. 2、依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按时、全部入学. 3、严格执行中小学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没有擅自增加教学难度;不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文化课补习班和学科竞赛.学校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禁止对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公布. 4、坚决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上好体育课,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安排半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指导学生做好两操,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升. 5、学校规范教师和学生评价制度,对学生坚持“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将减负和教师的考核、评价等挂钩.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 6、依法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切实加强教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强化师德教育和考核,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坚决制止少数教师从事的有偿家教和收费补课的错误做法,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继续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当年职称评聘、职务晋级、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搞好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和延伸工作,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依法确保家长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严防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关注残疾儿童、贫困儿童、留守儿童上学问题,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完善一套督促、济困、监督、处罚等相关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努力做好小学阶段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