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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财务管理制度

2021-09-20 10:14:23财务审计
三峡能源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三峡能源(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建立健全母子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以提高经营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切实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经济核算,强化内部约束,规范税务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核算、管理、控制和分析,及时编制财务报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依法合理筹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优化财务结构,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区域管理机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本制度所称“区域管理机构”是指公司派出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管理机构及经公司授权行使区域管理机构职能的子公司;“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其中,“控股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股权多元化子公司。

第四条各单位的出资人、决策层和经营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与各单位之间的资产纽带关系是确立财务管理关系的基础,财务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管控”的原则进行。公司总部设立的财务会计机构( ……此处隐藏13109个字…… 良倾向,以保证本单位规划目标和年度目标的实现。

第六十七条各单位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对本单位各项财务业务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

第六十八条各单位要建立资金风险分析预警机制,随时关注资金运行动态并进行跟踪分析与评估,发现重大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十二章信息和档案管理

第六十九条公司按照统一部署,创造条件全面整合和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建立财务和业务一体化的信息处理系统,逐步实现对公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一体化管理和集成运作。

第七十条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会计、财务相关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保存和销毁等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十二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超过”均不含本数。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为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资产财务部门负责起草或拟定修订草案,经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生效。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2020年3月8日印发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财务管理制度》(SXXNY-G2-CW-01-2020)同时废止。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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