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下构建协同型监管治理体系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刚才一开始我们的李主任跟大家讲了疏导北京非首都功能的问题,我跟坐在旁边的美国朋友讲,介绍一下北京到底有多大,我说举一个我自己的例子,我是住在昌平,最北边,我们开会的地点在最南边。相对于学校的林教授讲一个具体的问题,我今天想谈的问题比较宏观,主要是涉及到监管理念的一个转变。
在这里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作为从事安全生产领域的工作人员来说,不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又是需要我们来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从事故预防的角度来说,一般有三个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还有环境的因素,也有的人认为还有管理的因素。人类对于事故原因的认识经历一个发展阶段,早期的时候,更多的人认为是物理层面的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不断的改进我们的机器设备,又有人认为是法律法规存在的缺陷,所以我们需要制定越来越详细的法律法规。逐渐,我们发现虽然我们有越来越先进的设备,我们有了越来越强劲的法律法规体系,可是我们的事故还是在不断的发生。逐渐我们人类认识到,在管理上的因素和人行为方面的因素还是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最为主要的原因。大家知道著名的海因里希法则,88%的事故是跟行为安全,10%事故的原因是物理层面的,还有2%是不可控的因素。不管是管理的因素,还是人的行为,都和安全文化有着本质的联系。我们北京市安监局办的安全文化论坛非常好,除了部分的环境因素之外,其他的因素都和安全文化有很深入的联系,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下面我们看一下这个视频,很多在网络上或微信上看到过。
大家可以设想一下,视频当中当事人不安全驾驶行为,在发生事故一瞬间是什么指导他的行为,他们想的是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吗?很多时候都不是。很大程度上指导他们行为的就 ……此处隐藏4476个字…… 个制度的平台,让企业内部的员工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这样一种制度在西方很多国家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这个表格当中,举了一个加拿大法律的规定,从中可以看到,20人以上的企业都必须建立联合的安全健康协商会议,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在这个方面还没有规定,这是一个很大的不足。
第三,继续增加行业协会的权威性,赋予行业协会更多的权限。我们行业协会以后可以发挥更多的作用,不止在教育、培训,还可以更多的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甚至参与监督检查等等。我们在国际上有很多行业自律的成功范例,比如在石油、化工行业有一个叫责任关怀制度。还比如在美国的核电行业,有核电安全运行研究所,INPO,这些都是行业自律的成功范例,我们可以很好的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
最后,要积极的推进分级监管的制度,分级监管是根据企业的安全水平和。不同等级的状况,强制不同的监管措施。对好的企业给予鼓励,对于不良的企业要增加监管的强度,甚至是处罚。采取这样差别性的待遇,才能会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外在的激励。
去年我也参加了这个论坛,当时我是下面的听众,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发言的刘铁民先生提到一个典故,六祖慧能的典故,我还愿意在借用这个典故来结束我今天的发言。
有人问六祖慧能谁是佛?慧能回答:“你是佛”。在我们安全生产的领域,对于就是要增加每一个个体,每一个主体的主体责任,这也是我在这里提出的构建协同型监管治理体系的意义所在,我们每个人绝大多数人恐怕都不是佛,我们可以通过努力逐渐接近于成佛,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接近于成佛,我们每个人都能很好的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那一份主体责任,我们会有一个更加安全,更加美好的社会。
谢谢大家!